王某是一家物流企业的点货员,由于天气寒冷,衣服穿得比较厚重,上周,王某在仓库高处货架点货时没有站稳摔了下来,同事见状后赶紧把他送到医院,由于事情发生紧急,当时费用都由王某自理了。企业表示,他们会尽快为王某申请工伤认定。
那么,王某被认定为工伤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解 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款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本案中,如果企业为王某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王某为工伤,则王某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上述规定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王某先期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王某或者其近亲属、企业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按规定持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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